2016年3月20日 星期日

[格鬥競技]拳擊手套vs.綜合格鬥手套



拳擊手套vs.綜合格鬥手套

長久以來,一直有戴上拳擊手套和戴上綜合格鬥手套打擊時,何者造成傷害較大的爭議。有些人認為拳擊手套增加了整體拳頭的質量、能夠更完整轉移力量的傳遞、或因為給予拳頭更大的保護而能揮得更用力,認為戴上拳擊手套的傷害較大。有些人認為綜合格鬥手套較薄,更貼近空拳揮出的狀態,在緩衝較小的狀況下能給予較大傷害。

拳擊手套

綜合格鬥手套

物理理論
理論上物理原理就是f=ma等於質量成以加速度這麼簡單;但力不等於能量,真的造成物體形變和傷害的是能量的傳遞。動「能」和功率的傳遞比起單純的力更重要。要討論這個問題,個人還是覺得拋開理論物理比較好,因為人不是剛體,拳頭打到人也不是質心之間的完全彈性碰撞。局部的傷害和力量接觸表面的壓力有關,而腦傷常常和震動和晃動有關。
過去有些武術運動常常為了推銷自己的觀點,把簡單的物理模型硬是拉扯套用在實際的運作上往往和實際結果相去甚遠。

回歸實驗
2011年綜合格鬥選手Bas Rutten所做的實驗
透過擊打砂袋上的力量感測器:
空拳:370kilos
MMA(總合格鬥)手套:295kilos
戴拳擊手套:290 kilos
這樣問題解決了嗎?筆者認為如果要回答問題,這只能算是一個先驅實驗,充滿實驗精神的研究但結果沒有辦法提供任何資訊。

實驗的問題
首先力量的單位是牛頓,是「公斤重」而不是「公斤」,不知道原文(https://www.mma.tv/stand-up/boxing/hits-harder-mma-vs-boxing-gloves/)
是否有誤。其次,一個樣本數為一的實驗不代表意義,譬如我們隨機抓出一個160CM高的白人和一個200公分高的亞洲人,我們不能宣稱「亞洲人比較高」的概念。實驗的樣本數必須大到一定程度,才能將誤差的因素減到最小,這些誤差可能包括揮拳的角度本身有差異、不同人之間造成的差異等等…同樣,我們也必須討論370看起來比295大,295290大,但是這些數字之間的差值是否「統計上顯著」?用簡單的概念來說,如果A公司的職員薪水平均36152元,B公司的職員薪水平均36153元,計算的誤差值為正負5元,那我們不能說B公司的薪水比較高。

實驗的改進
可能的改進可能需要變成分成多組,並且詳細紀錄年齡、性別、身高、體重、臂長和依照定義區分「一般人」「經過一定訓練的運動員」「職業選手」分開和排除生理上的疾病因素,將實驗分組。「一般人」「經過一定訓練的運動員」「職業選手」(把異質性的東西統計在一起意義很低,像男人和女人平均有一顆睪丸)各自以不同角度重複多次分別揮出刺拳、直拳、不同角度的鉤拳等在戴不同手套下去測量力量做功。同時應該以仿生物膠包在骨骼外面當做出拳對象,並應該以壓力儀紀錄軟組織表面受壓,畢竟壓力和表面瞬間的破壞很有關聯。同時傷害有可能有很多種,除了表面組織的破壞,應該有更好的方式模擬腦和脊椎在震盪下所造成的傷害。最起碼應該對照車禍假人撞擊研究的資料,找出多少力量以上容易造成頸椎和腦部損傷來參考不同手套下的結果。


科學是追求可重複的結論
坦白來說,一個不能複製的結論幾乎不能帶給人任何意義。Bas Rutten等級的超級運動員測量出來的數字距離全體人類太遠,甚至用來代表一般職業格鬥競技運動員都可能沒有代表性。

拳擊手骨折(Boxer’s fracture)
 
典型的boxer's fracture
雖然更常見於亂揮拳沒有受過訓練鬥毆的人(以第五節指骨當作打擊面),和酒後鬧事高度相關。受過訓練的技擊手手骨折也是常有的事,在比賽中擊中硬物:鐵籠或者地板,一直也有謠傳擊中前額顱骨有可能造成骨折。這些都要經過實際測試才能驗證才能討論手套的保護力是否足夠。


 
格鬥競技選手的骨折案例

Bas Rutten小檔案
1965年生,綜合格鬥3328勝,極真會空手道五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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